Saturday, 21 January 2012

錯別字與潦草




緣起, 簡單得可以。

打從小學開始, 我已經很多錯別字ssssssss, 按捺不住要加幾個plural “s”。母校是一所只著重英文的學校, 中文一向是得過且過。英文差好像是罪和恥辱, 中文差卻是沒人理會。更有一年, 我的中文科、普通話、電腦科同時拿了F, 滿江紅, 比岳飛還要英勇, 差點兒留班。


情況一直維持到中七, 譚老師每次派作文時, 也會圈起大家的錯別字, 然後全班讀默一次, 接著再跟學號「死」出去黑板默一遍, 逐個逐個示眾。她認為電腦的存在, 讓學生過度依賴速成倉頡的配字, 錯別字的情況已是災難性的廣泛。



班上有大概三十人, 跟著學號默詞語…嗚呼! 這舉動對於中七學生, from girls to ladies來說, 真有點兒羞家。只是在愛玲面前, 我們從前、現在、將來也只會是一堆小學雞, 「絕對唔怕衰, 最緊要大堆」。


那三十個詞語, 本小姐每次至少提供了五至七個, 甚至十個 - 錯的版本, 在江湖人稱「錯字王」。自從幼稚園開始, 我學媽媽寫潦草字, 理所當然, 寫出來的不是字, 只是圖畫。到得小學三年級, 我更開始完全寫潦草字, 八號西北強風訊號那款色, 原因是我有時不懂的字, 就會潦過去, 所以我由從前到後來也沒有真心學寫字。五、六年級給老師罵我字體太潦草, 我卻認真改不了, 於是照寫, 亦從此培養出不聽老師話的興趣。漸漸養成了潦草字習慣, 也不知道是好習慣還是壞習慣, 竟然間很多人喜歡我寫的字。甚至有個痴人, 說當初看到我的字會好"lum", 現在他若再提起這事, 多半想撞牆。




在班裡我個子算中高, 高不成、低不就那尺寸, 但我永遠都是坐第一個位, 老師一邊講課, 我會借了自己桌子的一半給他們那個位。

默書的時候, 慘了! 我總是要向後座回頭, 求各位施主伸出援手, 多多益善、小小無拘, 同學們知我廢柴, 有些會「傳紙仔」寫了那些字給我, 有的會出口「提水」。

可是, 仍然有很多字, 我們大家都不懂。

有人會用極大聲的whisper問人求答, 方死譚老師聽不到, 可是愛玲一向很「識做」, 充耳不聞, 有時太過份只是「哈!」我們一聲, 然後我們繼續過份。

「喂! 範疇係邊個疇呀?」
「喂! 交代定交待呀?」
「喂喂! 公帑邊個帑呀? 躺呀?」 真是大家一起躺…
「喂喂喂! 大概個概 係樹心邊 定 木字邊呀?」

這裡我想起了Joey的語氣, 她的答案會是:
「鬼識呀? 亂寫先算啦!」
「喂!!! 點會識呀??」
「你問我, 我問鬼呀?」




經過一輪問答環節以後, 大家死死氣拖幾步路到黑板跟前, 拿起粉筆, 硬著頭皮, 明知錯, 卻要交貨。場景亂似第三次世界大戰, 愛玲最後會仁慈地搖頭嘆氣, 宣佈死傷無數, 錯! 錯! 錯!!


到得大學去, 因為太清閒, 上商業課時我又常常搞錯, 以為自己在看演唱會, 十居其七、八、九我也在看別的書和文章。要不然, 三小時的課完全不知所云, 會難過。人越大, 駭然得知年華漸老, 便不想時間白白流過。 這時, 我真正下決心改正錯別字, 學好語文。悲劇是滾進去商科, 隨波逐流, 呸! 幸運也是進了商科, 給我大量的時間糊混, 混出一片桃花源。


語文其實很重要, 可以為你帶來實質的器重, 也可以給你飄渺的景仰。能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寫作黑洞, 很重要。對於自己的情緒與心態平衡都重要。它是一種個人生活, 以至生命的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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